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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招聘简章

    为更好适应本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对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要求,加强红十字救护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专职救护师资1名。

    一、单位简介

    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的前身是“上海市红十字培训交流中心”,是上海市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差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培训交流部和互助基金部3个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日常运行、红十字专业业务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器官(组织)捐献的日常管理,以及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根据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救护培训工作任务。

    2.负责课程研发、培训督导、班务管理,资料归档等救护培训工作。

    3.负责救护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4.事务大厅接待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认同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6.具有医学、护理学或教育学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7.持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市级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优先。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相关待遇

    1.一经录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本中心工作,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2.录用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税前年收入约为8-12万元)按照招聘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将 “简历”发送至邮箱:pxxmb@126.com报名。

    2.邮件主题请命名:姓名+师资岗位(如,张三师资岗位)。

    3.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52126916。

 

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2025/12/26 1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