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资源和时间,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行为。
“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的最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红十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红十字会自1985年12月起全面启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于2005年6月成立上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总队,2010年重新调整。目前按专业与领域下设16支红十字志愿服务分队(造血干细胞捐献、法律援助、健康关怀、红十字文化传播、高校、南丁格尔、白求恩、心理应急救援等)和16个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各区红十字会以村居红十字服务站、街镇红十字服务总站(中心)为载体和平台,积极推进“博爱家园建设”,将其与社区的“平安”、“文明”、“和谐”建设相结合,在社区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各类志愿服务。
上海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也是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