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本市自2012年12月正式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市红十字会按照《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专项基金救助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人道救助慰问工作,传播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理念,大力弘扬“高尚利他”“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积极推动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自愿、无偿和人道的范畴下持续规范地进行。
一、组织两次立法调研,积极推动条例修订
自1982年始,上海市红十字会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在全国率先开展遗体捐献工作。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二十多年来,本市遗体捐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2012年底,本市正式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搭建立体的捐献管理体系、健立健全捐献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捐献流程标准、开展有效的宣传培训。遗体捐献工作、器官捐献工作在我市同步推进。
近年来,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对《条例》进行修订。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红十字会前后组织了两次立法调研。2010年,《修改<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若干问题研究》课题在市立法研究所立项,分析总结了遗体捐献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如何开展器官捐献工作,重点对修法所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务实性研究,并形成立法调研报告。2017年,再次开展立法调研,对之前的立法调研报告进行完善。基于以上立法调研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希望将《条例》的修订纳入年度正式立法项目。鉴于2011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曾就《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征求地方政府意见,以及年度立法项目依轻重缓急安排等情况,《条例》的修订被列为立法预备项目或调研项目。
二、持续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开展人道救助
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联合复旦大学生命关怀协会、长海医院、杨浦区红十字会、至美公益基金会共同组织开展“博爱杯”大学生人体器官捐献公益海报和插画设计大赛,累计有100多所高校、近800幅作品参赛。2020年与长征医院共同组织以器官捐献为主题的摄影比赛,并通过网易新闻客户端上海页卡集中展示了56张获奖照片,用镜头描绘战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忘我敬业的精神,讴歌器官捐献者和家属大爱无疆的奉献。2021年,联合市卫健委、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等单位共同创作了一部大型公益话剧《向阳而生》。公演期间,得到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纪实人文频道、新民晚报、文汇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积极报道和观众热情赞誉。在专题宣传片、纪录片和宣传册的烘托和网易直播的拉动下,体验观剧人群规模超过100万。2022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协调员、志愿者队伍3支运动团,共计900余人参加以“生命之约·大爱传递”为主题的“云”动会,同时在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上,每周进行主题系列推送,宣传器官捐献者、移植受者、协调员的故事和事迹,科普相关知识。11月6日上海市器官捐献第1000例案例在第一人民医院完成,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以及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和广播电台都予以报道。我们联合市卫健委,专门设计人体器官捐献突破1000例的公益海报,在本市地铁站点进行公益投放。希望器官捐献工作通过宣传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延续,也让更多人认识、接纳和理解器官捐献崇高的生命理念。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遗体(角膜)登记数为6.7万人,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数为12.16万人;累计实现遗体(角膜)捐献1.6万例,器官捐献1018人。
2013年始,通过向市民政局申请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项目。2016年,为建立合理、规范、公开的人体器官捐献的困难家庭与人体器官移植贫困患者的救助机制,制定《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专项基金救助实施方案》。对在上海定点医院实施人体器官捐献的困难家庭和移植的贫困患者,依据“自愿申请、分级审核、单次救助”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的救助慰问,累计完成700余例器官捐献家庭及困难家庭的救助慰问,总计费用1000余万元。
三、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指导开展主题活动
近年来,在市委、市文明委的领导下,市精神文明办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弘扬奉献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结合世界急救日、世界献血者日、中国器官捐献日、全国科普日等时间节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面向各类群体,积极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注重运用融入式、嵌入式、渗透式教育方法,指导开展群众性实践主题活动,促使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我会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市卫健委做好器官捐献相关工作。一是梳理总结本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制度需求,配合做好立法基础调研。二是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安排,进一步组织做好本市协调员的报名、培训、注册、考核等工作,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依据新修订的《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积极争取推动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激励政策,弘扬“高尚利他”“无私奉献”的器官捐献精神。
市精神文明办将根据自身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能,努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未将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内容列入其中,后续将继续关注相关工作动态,及时落实中央工作部署。二是在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人体器官捐献具体要求,并纳入对各区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后续将探索研究把人体器官捐献相关指标内容有机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三是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关于深化市民修身行动 塑造新时代市民新形象的实施意见》,弘扬奉献精神,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群众对捐献器官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上海市红十字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