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捐物
捐款者是否可对所捐救助项目予以命名?

答:可以。捐赠者一次捐款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愿与上海市红十字会协商设立经常性特定救助项目的,须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书》并可对所设项目予以命名、共同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最后更新:2012/1/17 19: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