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接受一般捐赠的信息在开具捐赠收据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爱心榜”上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一般包括捐赠单位全称(个人姓名)及捐赠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6个月。捐赠时明确表示不愿公开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的,将以“爱心企业(单位)”或“爱心人士”匿名方式公布捐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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