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结合工作实际,计划将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承接的2025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8万名持证应急救护员”(以下简称“实事项目”)部分培训任务邀请非营利性机构、相关事业单位一起参与。现就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非营利性机构和事业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课程
2025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8万名持证应急救护员”:救护员(初级)。
二、遴选形式与数量
申请单位可由相关单位推荐或自荐。事务中心将在遴选公告发布后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2)进行评审,择优录取不超过5家。
三、遴选范围与要求
(一)遴选范围
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
(二)业务范围
申请单位业务范围应包含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健康教育等相关培训内容。
(三)征信情况
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止前3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四)资质证明
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须提供连续近三年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培训场地和器材
申请单位应自行解决与救护培训类型、规模等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应急救护培训器材。培训场所面积不少于100㎡,且符合国家消防、环保、卫生、房屋安全等管理规定。
(六)师资要求
申请单位至少有两名专职或兼职红十字救护师资,且师资证在有效期内,救护师资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其他情况
如有参与红十字公益活动,可一并提供材料。
四、报名方法
凡有意愿参加遴选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清单发送至pxxmb@126.com邮箱(见附件)。
附件:1.《遴选非营利性机构参与2025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8万名持证应急救护员”材料清单》
2.《非营利性机构参与2025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8万名持证应急救护员”申请表》
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